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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来源: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2023-09-07 09:44
  • 视频》》 1.《治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
  • 视频》》 2.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有哪些特点
  • 视频》》 3.《治理规定》的起草过程有哪些
  • 视频》》 4.《治理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 视频》》 5.《治理规定》有哪些亮点举措
  • 视频》》 6.《治理规定》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视频》》 7.下一步,将如何抓好《治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政策原文: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访谈实录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市近期颁布实施《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以下简称《治理规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海山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解读文件有关内容。高局长,您好!

高海山: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高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治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好吗?

高海山:好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于2015年9月7日紧急颁布了《治理规定》,该规定施行八年来,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治理措施,关停取缔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了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对这一时期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较好地达到了《治理规定》颁布的目的。

随着我市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标国家和本市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治理规定》里面的有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的需要,因此,我们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认真汲取近些年我市及兄弟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对原有《治理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的《治理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优化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引领力,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海山

主持人: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有哪些特点呢?

高海山: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mg老虎机游戏大厅: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以“一防三提升”,也就是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圆满收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有力保障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应该说,我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危险化学品固有风险程度高。我市现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67家,重大危险源点位321处,存量巨大且多属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一旦发生泄漏、着火、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应急处置难,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是产业布局聚集度不高。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空间布局较为分散,进园入区率不高,一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分布在环城四区和新五区,尚未形成聚集发展效应,与石化化工产业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等级“两集一低”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安全发展水平不高。我市作为老牌化学工业基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点多、面广、量大,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投用年限长、老旧装置数量多、自动化程度较低、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且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效能参差不齐的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可以说,这三个方面就是我市危化品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风险。

主持人:高局长,请您介绍一下《治理规定》的起草过程有哪些?

高海山:为落实立法项目工作任务,市应急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了起草组,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履行了如下工作程序:

首先呢,我们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向16个区政府和16个市级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书面征求了行业协会和市工商联意见。我们两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充分听取应急管理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等意见;并组织召开了专题论证会,邀请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代表、安全专家、法律专家,对新增法律责任条款进行研究论证;经法律审核及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治理规定(草案)》;《治理规定(草案)》形成后呢,我们再次征求了16个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等共57个单位的意见并达成一致。同时,我们还征求了北京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最后,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

主持人:《治理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呢?

高海山:好的《治理规定》共八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监督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综合治理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社会共治、法律责任和附则。总体看,修订工作坚持法治思想和系统思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治理规定》在《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根据近年来国家和我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新规定,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实际,规范了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要求,聚焦“一防三提升”工作重点,提出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并根据治理工作的需要新增了法律责任条款。

主持人:高局长,《治理规定》有哪些亮点举措呢?

高海山:主要有六方面亮点举措。

一是明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治理职责进行了完善和调整,规定了应急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治理职责。比如在《治理规定》第四条中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治理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从业人员履职及专业素质能力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数据报送及消警要求。比如修订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梳理,在《治理规定》第十条中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落实的16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规定企业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建档备查。此外,为推动该义务条款有效落实,在《治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中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

三是完善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强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作出了规定。比如在《治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中明确化工园区应当满足具有产业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封闭化管理,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等“十有”要求。

四是加强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对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的安全风险防控要求。比如在《治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明确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是多措并举推进社会共治。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等措施,鼓励推广安全生产最佳实践。比如在《治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中要求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接受社会举报监督,并对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处报流程、保密要求、奖励等进行了明确。

六是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在全国率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行定期形成安全生产保障职责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定期录入履职记录、提供监测监控数据并及时消警、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等相关义务的具体情形设置了行政处罚。比如在《治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对企业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等公开作出安全承诺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治理规定》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高海山:修订工作中将原《治理规定》关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要求由“除国家级与市级重点危险化学品项目外,其他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工业布局规划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要求”。作如是修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是促进我市石化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亟待修订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在天津经济版图中,石化化工产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位列天津12条重点产业链之中,居于“压舱石”的重要位置。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立市战略有效实施,需要适度调整原《治理规定》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准入要求,但又绝不能一放了之,遍地开花,无序发展,必须要以依法合规、严控风险,确保安全为原则进行调整,以实现我市石化化工产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是必须以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的限制性条件。《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布局作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工作要结合我市实际予以落实。

三是在修订工作过程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已经陆续发布或待批复,前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已经在三个规划中有所体现,因此,在《治理规定》中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上述三个规划的要求。

主持人:高局长,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抓好《治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呢?

高海山:主要有这么四个措施:一是加强宣传解读。通过讲座、视频、印发宣传品等多形式、多途径进市级部门、进各区、进化工园区、进企业、进安全评价机构,持续开展《治理规定》宣贯工作,确保方向不走偏、落实不走样。

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决策咨询服务、项目核准和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带病上马”,切实维护石化化工产业安全。

三是强化安全治理。《治理规定》提出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以及推进社会共治举措,各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协同配合,持续深入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水平。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治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强化监督执法,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需要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各方力量以及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形成强大治理合力,应急管理部门也责无旁贷,我们将以新《治理规定》颁布施行为契机,会同各区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高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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