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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0:50

按照《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近日,市应急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发《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

《机制》坚持综合协调、属地为主、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我市灾害特点和应急救援需求,强化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职责,提升全社会参与抢险救援积极性,有效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搭建协调联络多部门开展工作的平台。《机制》从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框架及运作模式、启动运行、主要任务等六个方面进行明确。机制分市级、区级两个层次建立,为市内及跨省市申请进入灾区和已经到达灾区的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信息咨询、高速通行、报备登记、任务管理、后勤装备补给等支持,进一步维护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秩序,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效率。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发挥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作用,督促指导各区完成本级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组织市、区现场协调机制相关人员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培训、演练,磨合机制启动、报备登记、组织救援等流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同参与、融合建设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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